捷克,简称捷克(捷克语:?esko),是一... >>更多概况
1.签证申请表
2.两张35*45mm白底彩照
3.护照(签证到期后仍有3个月有效期)及旧护照+首尾页复印件
4.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函原件+翻译件,用单位抬头纸并加盖公章,写明:
a)单位的完整地址及联系方式;
b)签署派遣函的负责人姓名及职位;
c)申请者的姓名,职位,收入状况及在本单位的工作期限;
d)旅行的目的;
e)行程结束并返回后,本单位是否确认保留其职位;
f)差旅费的承担方
5.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;
6.邀请函原件(邀请函的扫描或传真件会影响申请进度,还需一并附上签署人清晰的护照复印件)内容为英语或捷克语,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函明确写明:
a)邀请公司的完整地址和联系方式
b)邀请函签署人的姓名和职位
c)邀请的目的及期限
d)具体安排
e)停留期间的食宿承担方
f)返回中国的费用是否由邀请方承担
若为捷克共和国外事警察局认证的邀请函, 则无需提交第6、8、9和10项所要求的材料。该邀请函仅适用于在捷克共和国停留,而非其他申根国家。
7.机票订单
8.医疗保险及保险支付收据(至少3万欧元)+复印件
9.资金证明,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
a)单位支付:单位的资金担保,如单位的国际信用卡等
b) 个人支付: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本人的国际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(国际信用卡及复印件、近三个月国际信用卡对账单)
10.住宿证明:若邀请人未在邀请函中注明其会承担申请人停留期间的住宿,则需提供在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。
11.工作许可(如适用)
12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其他资料
温馨提示
如需查询更加详细信息请致电:029-87883943